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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环保法》实施一周年,湖南交出了哪些成绩单?

20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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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3日,绿色潇湘环保组织发布了“2015年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榜单。

湖南首开环保行政拘留单,湘江源头采石危机、湘江长沙库区101个排水口全截污等事件榜上有名,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本次评选工作从2015年的11月正式启动,历时两个多月,经历了事件筛选、征集、公示和公众投票等环节,最终按照公众票选票数的多少得出了最终的榜单。这也是绿色潇湘连续第七年评选发布“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榜单。


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无论从立法还是执法角度看,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都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自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以来,湖南环保可谓成绩斐然,取得了一系列新突破,诞生了许多第一次,如首张行政拘留单、首次公益诉讼起诉、首张按日计罚单,等等。

在新法的影响下,湖南整体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增强,环境监管执法机制体制上产生了诸多创新之举。仅2015年上半年,湖南省共责令停产企业912家,关停取缔企业349家。湖南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下发《湖南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和省直34个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初步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新法同样给予了公众更多参与环境保护的空间。2015年,在大泽湖、在湘江边、在洞庭湖、在工矿企业区,环保志愿者们正在积极开展各种各样的环保活动,为保护湖南的环境奔走、呼喊。

同时,新法在湖南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负责此次评选工作的绿色潇湘研究总监孙成表示,“根本的问题仍然是一些地方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够,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不足。”同时,“在新法执行中也呈现出明显的后劲不足问题,很多第一次之后就没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也仍然十分严峻。省人大曝光117个水污染严重点源,或许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水危机正在侵袭“长江之肾”洞庭湖,11个省控断面中,10个断面属Ⅳ类水质;在湘江源头,一场轰轰烈烈的采石毁林风波仍未得到根本的平息;巨量的重金属治理资金背后,反映出的是我们仍面临沉重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压力。

2016年1月1日,同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环保工作又将新添一件“利器”。“我们期待2016年,湖南的环境法制建设、环境执法工作能有更大的突破,能对我们湖南的环境工作带来更多、更系统的影响。”孙成说。


2015年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榜单:

[1]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湖南首开行政拘留单

[2]湘江源头遭遇采石危机

[3]长沙如期向市民兑现承诺 湘江库区101个排水口全截污

[4]湖南省人大曝光117个水污染严重点源

[5]水危机侵袭“长江之肾”洞庭湖

[6]全国第一个《公民环境保护行为准则》发布

[7]志愿者巡护608天 保卫大泽湖湿地初战告捷

[8]新环保法实施后湖南省责令停产企业912家

[9]28亿支持30地市防治重金属污染,湖南占11席

[10]《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30余部门环保责任


关于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评选:

从2009年起,绿色潇湘启动了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的评选工作,以民间视角制作和发布“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榜单,向公众宣传和倡导环境保护,提升公众对湖南本土环境现状的关注度。经过五年的发展,一年一度的“湖南省十大环境事件”评选也日渐成为了湖南地区各项年终盘点中颇具品牌特色的一张榜单,受到了市民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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